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长沙县,隶属于湖南省长沙市,别称“星沙”,自古为“三湘首善”。长沙县位于长沙市中部,湖南省东部,地处东经112°56′15″~113°36′00″,北纬27°54′55″~28°38′55″之间,东接浏阳市,西、南连长沙市城区,北达岳阳市平江县、汨罗市;浏阳河和捞刀河贯穿境内;总面积1756平方千米,下辖13个镇5个街道,常住人口94.6万(2016年)。长沙县处于长株潭“两型社会”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核心地带,是全国18个改革开放典型地区之一。2016年,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80.3亿元,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3.8万元,在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、中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排名中,分别跃居第7位、第6位,获评“2016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(县级)”。2017年,在全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县市(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)排名第6位。长沙县哺育了黄兴、李维汉、杨开慧、柳直荀、许光达、缪伯英、廖沫沙、田汉等仁人志士,还是原国家领导人朱镕基、李铁映的故乡。县域有众多名胜古迹,如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黄兴故居,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杨开慧故居、徐特立故居等。